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engxi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专业研发和生产
有机酮、酸、酯、醇、醛、醚以及酸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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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gxi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发布时间:2025-09-25
连云港中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15万吨特种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公众参与公告(第一次)
我公司计划总投资153000万元,在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建设年产15万吨特种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特种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四路8号
(4)建设规模及内容:年产15万吨精细化学品,主要原料:酸类和醇类等,主要产品:有机酸/酯/酮/醇、聚脲固化材料、食品级醇/酸/酯/醛、特种有机硅、日化化学品、高纯湿电子化学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连云港中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邵业伟 13921388616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1)单位名称: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
(3)项目联系人:孙工(电话0518-85521406)
(4)联系方式:邮编222001传真0518-85521406
(5)电子信箱:137911041@qq.com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后,查阅报告书公示稿,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6)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意见和看法,请按以上联系方式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均可。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连云港中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5日
恒兴新材料科技
Hengxi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